解決勞工托兒托老負擔    勞工局推出「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托育補助



  為協助臺中市就業初期勞工減輕托兒托老負擔,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推出「弱勢民
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計畫」,提供子女托育補助,最長補助6個月,最
高新臺幣24000元,重度失能之父母托養補助最高新臺幣36000元,即日起至101年12
月5日受理申請,經費用完為止,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413~35415。
 
  小卿在家照顧重度失能的母親,先生是一名水電工,目前家裡收入難以支應照顧母
親及家庭所需的龐大費用,在接受勞工局「弱勢民眾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家庭安置補助
計畫」協助後,小卿將母親送到立案機構照顧,自己才能外出工作,與先生共同為家
庭經濟努力。此外,小其配偶剛過世,且扶養兩名子女,頓時工作、家庭與經濟壓力負
重,幸好透過轉介得知可以申請勞工局家庭安置補助,減緩不少經濟負擔,讓子女有妥
善的照顧,得以專心在工作上衝刺。
 
  勞工局副局長賴鎮安今日指出,凡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有就業事實或參加公辦
職業訓練之勞工(於99年1月以後初次或再就業,並在同一企業任職滿3個月以上,
或參加公辦職訓於100年12月以後結訓者),家有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子女托育或重
度失能之父母托養,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0,606元,
且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收入95%(含)以上者即可提出申請。
 
  他表示,托育補助最高新臺幣24000元(全日托每人每月補助四千元,半日托或課
後安親、短期補習每人每月補助二千元)、重度失能之父母托養補助最高新臺幣36000
元(每人每月六千元整),最長補助6個月,本計畫於100年度已協助137位職場勞
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就業托兒91件、職訓托兒5件、就業托老1件,補助經費198
萬8千多元,執行率達94.9%。
 
  賴副局長呼籲,101年度即日起至101年12月5日受理申請,今年共編列350萬元
預算,並為加強協助職災及其家庭渡過難關,今年度將101年1月1日以後發生職業災害事
實或持續領取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納入申請對象,請有需要的勞工朋友儘速提出,經費
用完為止;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上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
tw/)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相關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3~3541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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