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在暑期共查獲四十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案件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今年暑假配合警方青春專案,共查獲四十餘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案件,包括未成年少女在檳榔攤工作、兒童及少年晚上超過十二點還逗留網咖、KTV等場所,最扯的是一名爸爸竟然帶著就讀國小的兒子到有女陪侍的KTV,社會處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業者、家長處一至十萬元不等罰鍰。


  為避免兒童及青少年在暑假期間涉足不當場所,或從事危險、不正當的工作,臺中縣警察局從暑假開始至結束,連續執行為期二個月的青春專案,由警察、建設、社會、教育等單位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則依權責取締違規案件。


  社會處今年青春專案查緝重點放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八條以及第二十九條上,第二十八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前項場所。


  第二十九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充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前項工作。


  今年暑假結束,二個月的青春專案也告一段落,依據社會處統計資料,今年青春專案共查獲四十餘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案件,其中有十七件是未成年少女在檳榔攤工作,這十七位未成年少女,有的在學,有的則中輟中,部分少女被查獲時穿著十分清涼,讓查緝人員看了都覺得臉紅心跳,甚覺不妥。


  另外二十餘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案件,多數是兒童或少年在晚上十二點過後還逗留在網咖、電子遊藝場或KTV,但最令查緝人員訝異的是竟然有爸爸帶著未成年的兒子到有女陪侍的KTV幫朋友慶生。


  查緝人員說,他們進入包廂,就看到一名就讀國小的男童坐在沙發邊安靜的喝可樂,但其父親則與朋友、女侍圍成一桌喝酒、抽菸。查緝人員告知男童父親其行為已觸法時,男童的父親竟然振振有詞的說「沒辦法,家裡沒人不放心讓孩子獨自一人在家」。
  
  社會處說,不管是未成年到檳榔攤工作、兒童、少年超過晚上十二點還逗留在網咖,或是父母帶未成年子女到不正當場所,都已經違反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八或二十九條的規定,該處已依法對業者、家長等處一萬元至十萬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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