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5g3003.206.rpt       g30
中縣府公告和平北坑溪、中坑溪封溪禁漁3年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6日電)台中縣政府農業處
今天公告和平鄉北坑溪、中坑溪河段,自2月5日起封溪
禁漁3年,期間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違
者依漁業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和平鄉北坑溪、中坑溪禁漁範圍為北坑溪自北坑橋
起至北坑簡易自來水取水口為主、支流河段長約2.5公
里;中坑溪則自中坑橋起至興宮橋橋止,河段長約2公
里,禁漁期間從今年2月5日起為期3年。


  農業處呼籲民眾配合縣府封溪禁漁活動,共同為保
育河川生態資源貢獻一己之力,以確保河川生態資源永
續利用。


  另外,縣府交通旅遊處也公告臺八線0K~13K路段即
日起每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4時至6時禁駛成品砂石車
輛(含空重車,但已向警察單位申請核准之混凝土公司
成品砂石車除外)。


  交通旅遊處表示,即日起至2月19日為宣導期,20
日起將嚴格執法取締,砂石車輛駕駛請依規定行駛,以
免受罰。98020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