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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會同標檢局抽查磅秤
2009/1/12 《 新聞 》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8.01.12
年關將屆,為防不肖商人偷斤減兩欺騙消費者,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昨(十二)日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到沙鹿地區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抽檢磅秤,並未查獲不法。另外消費券即將發放,為防小朋友買到安全堪慮的玩具,稽查人員也特地檢查玩具標示,雖未發現有標示不齊情形,但部分玩具標示字體過小,肉眼檢視相當吃力,消保官勸導業者儘速改善。
農曆年將屆,雖然經濟不景氣,但年還是要過,廠商紛紛推出年貨大街促銷年節產品,民眾也忙著採買各式年貨,為防不肖商人趁機偷斤減兩欺騙消費者,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昨天上午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人員到沙鹿地區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抽檢磅秤。
翟威甯說,以前曾發生過不肖商人為了多賺斤兩,涉嫌將磅秤調整過,以不足重量矇騙消費者,因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會定期抽查磅秤,如查獲業者涉嫌故意調整磅秤欺騙消費者,要求限期改善仍置之不理後,可依商品檢驗法罰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不等罰鍰。
抽檢查人員在大賣場及傳統事場抽檢磅秤,檢查合格立即貼上合格標示,逐攤檢查後並未發現有偷斤減兩調整磅秤行為,對於稽查人員抽檢磅秤,商家及消費者都給予正面肯定,認為做生意「公道」最實在。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人員在大賣場也檢查商品標示,因消費券即將發放,不分性別、老少都有三千六百元,部分小朋友或許會用消費券購買玩具,因此為防小朋友買到標示不清、安全堪慮的玩具,稽查人員特地檢查大賣場中的玩具,雖未發現有標示不全情形,但都數標示字體過小,肉眼檢視十分吃力,標準局人員還得拿出放大鏡檢視。
翟威甯表示,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必須貼在明顯易見之處,對於字體大小並沒有明顯規定,但字體大小應符合一般人正常視力,字體過小確實不妥,已勸導業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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