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府公告十一月一日起開放民眾撿拾漂流木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三十日電)台中縣政府今天
公告薔蜜颱風漂流木開放民眾撿拾時間及區域,縣府農
業處表示,除電廠、水庫及港口等河道因縣府非權責單
位外,其餘河段從十一月一日起全面開放撿拾一個月。


  農業處表示,包括大安溪(自士林壩以下起至出海
口)、大甲溪(自天輪壩以下起至出海口)、烏溪(自
霧峰鄉起至出海口)、縣管河川及縣界內海灘(岸)以
及國有林區域外縣轄內主、次要河川、海岸浮覆地,只
要沒有涉及到水庫、電廠及港口等河段,從十一月一日
起開放設籍於臺中縣之當地民眾撿拾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民眾自由撿拾清理漂流木,以撿拾枝梢材、殘材及
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但若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
、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
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
定為國有未註記之大徑木(末徑二十公分以上)者,不
得撿拾,誤拾者應自動歸還。9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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