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上工補助作業啟動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0.30
  經濟不景氣,工作愈來愈難找,勞委會推動「立即上工補助計畫」,即日起企業每雇用一名失業三個月以上的勞工,每月可獲得一萬元補助,最高補助六個月,勞工處鼓勵民營事業提供工作機會,並於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備妥文件,向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申請,
  
  勞工處表示,民營事業單位系指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且加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單位,有意願的的民營事業,必須在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備妥申請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證明文件,與證明已依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文件等資料,向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申請。
  
勞工處說,所指失業者須符合連續失業至少達三個月以上之本國籍勞
工,並於民營事業單位僱用前應向各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資格認定,民營
事業單位則於核定計畫後十四日(工作天)內完成僱用,逾期未僱用之核
定名額,視同放棄,符合資格的民營事業單位每月可獲得一萬元補助,最
高補助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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