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改善霧峰林宅周邊工程 中央補助三億元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三日電)國定二級古蹟霧峰
林宅,經行政院文建會斥資部份修復,大花廳即將於年
底完工開放參觀;惟有部分群落尚待重建,行政院文建
會及內政部營建署初步原則同意補助約三億元辦理相關
改善工程。
尚待重建部份包括:頂厝景薰樓組群之後樓、頂厝
蓉鏡齋、萊園五桂樓,且週邊排水設施、入口意像及停
車場設置等。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及無黨聯盟顏清標,今天邀請文
建會、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台中縣政府、霧峰鄉公
所等單位至霧峰林宅勘查。
縣政府表示,二級古蹟霧峰林宅,興建於清朝咸豐
年間,迄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歷史,是中部地區的政
治及文化的發源地。
九二一地震時,林宅大部分建築毀損,文建會斥資
約六億元進行整建,包括景薰樓、宮保第、頤圃、大花
廳、後樓及二房厝等建築聚落,目前大花廳已接近完工
階段,預定於明年全區開放。
縣政府預估每年能吸引一百五十萬人次觀光人潮,
不僅可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更可促進台中縣及中部整體
發展,行銷中縣觀光並帶動地方商機。
縣府研議擬辦之「霧峰林宅全區再利用計畫」,尚
缺六億元,請楊瓊瓔及顏清標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
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主任林登讚指出,
有關頂厝景薰樓組群之後樓、頂厝蓉鏡齋、萊園五桂樓
及展示文物收集和展場規劃、再利用工程施作、商業空
間、衛生設施工程施作等等約二億六千萬元,文建會同
意列為優先補助事項,並請縣府儘速提報計畫審查。
有關霧峰林宅周邊區域排水改善工程一千萬元,營
建署下水道工程處陳敬翰隊長表示,同意於年底結餘款
中優先辦理,若結餘款不足,則納入明年度優先補助是
項工程。
另外,週邊街道景觀改善計畫,包含塑造入口意象
及林宅周邊完整步道系統、道路聯繫及美化、古蹟保存
形塑環境約三千萬,營建署都計組廖建順科長承諾納入
明年度城鄉風貌計畫補助,並請台中縣政府儘速於今年
十月前將規劃設計案依程序送審。
霧峰鄉公所主秘李銘海表示,林家古厝全部完工後
,將成為霧峰鄉最重要的觀光據點,但古厝附近巷道狹
窄又缺乏停車場,未來一旦觀光客大量湧入,將造成交
通大亂,鄉公所計畫徵收附近的公園預定地開發成停車
場,但徵收要二億多元,鄉公所無力支付,建請內政部
徵收開發。
楊瓊瓔及顏清標也表示,有關土地徵收部分,將擇
期再邀請相關單位研議解決之道。97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