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開始辦理總清查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三十日電)台中縣九十七年
度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及特殊家庭兒童少年生活
扶助,開始辦理總清查,社會局歡迎符合申辦資格者檢
具相關證明文件,於年底前向轄區公所提出申請。


  社會快速變遷,單親或突遭變故家庭日益增多,台
中縣政府社會局統計,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扶助
一年申領人數約有一千人,特殊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申領人數更高達七千多人。


  為加速撥款作業,社會局從修正撥款方式,從每季
撥款修正為每月撥款外,對於明年的申請資格也做了修
正與調整。


  特殊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申請對象為受補助者之
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申請,申請人必須與受補助者在同
一個戶籍且有實際照顧之事實,但若監護人或法定代理
人無實際照顧之實,應由實際照顧者提出申請方得申請
,也就是說隔代教養的祖父母只要有實際照顧之實,且
與受補助者同一戶籍,並切結未重複申領其他同性質的
補助,即可提出申請。


  社會局表示,現在有許多家庭,父母生了孩子後,
可能因離婚或經濟等問題,常常將孩子丟給祖父母養,
使得隔代教養的情況越來越多,修正這部分申領規定,
將可使孩子得到實際的照顧。
  
  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生活津貼,每月一千七百二十八
元,特殊家庭兒少生活扶助,經調查各縣市實施狀況後
,比照各縣市調整為每月一千四百元,這二項扶助計畫
,每年都須重新申請。9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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