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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楊永昌新聞稿20130623(多處重劃會涉偽造文書專案小組促解散)


 


  台中市議會市地開發監督專案小組召開第4次會議,召集人楊永昌議員在會中指出,有多個重劃會竄改地主重劃同意書涉嫌偽造文書,其中單元13新興重劃會理事長湯明厚更涉偽造文書罪判刑定讞,專案小組作成七項決議,對涉偽造文書之重劃會應命令解散,並對應負違失責任的相關官員,建請胡市長移請監察院彈劾。


 


  這次專案小組會議於日前召開,與會議員有楊永昌、羅永珍、蕭隆澤、地政局長曾國鈞、建設局、政風處、研考會等單位副首長,討論主題是針對單元1、單元2、單元3、單元8、單元135個自辦重劃區,重大違法應解散的問題做徹底的解決。


 


  其次是就9個自辦重劃區共有117公頃多的公有土地,抵充共同負擔,有無違失的問題,做比較深入的檢討;並對公辦第1314期補償費發放違法、違失的問題,就法令層面做檢討。最後,專案小組作成下列七項決議:


 


  一、本市整體開發區自辦市地重劃區單元1安和重劃會、單元2黎明重劃會,核准成立重劃會、實施重劃之核許處分無效,承辦等官員應負違失責任,建請胡市長移請監察院彈劾。


 


  二、臺中市整體開發區自辦重劃區單元3永春重劃會,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重劃同意書其中有156份同意書93年竄改為94年,涉嫌偽造文書,應不予核准成立重劃會,承辦等官員應負違失責任,建請移監察院彈劾。


 


  三、單元8中科經貿重劃會涉偽造文書罪、重劃同意書未簽押期日,未依新規定附證明文件,應命令解散,承辦等官員應負違失責任,建請移監察院彈劾。


 


1.         四、單元13新興重劃會理事長湯明厚涉偽造文書罪判刑定讞,應命令解散,承辦等官員應負違失責任,建請移監察院彈劾。


 


  五、第1314期補償費發放不公,未依法送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又涉有違法圖利及行政處分有差別待遇之違反行政法公平則之違失,且其情節嚴重,相關人員及其主管應負違失責任,建請移監察院彈劾、檢調機關究明刑責。受委託之查估公司違失嚴重,應列本市承辦工程黑名單,不准其參與本市公開招標相當之年限。


 


  六、因黎明重劃會涉台中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626號民事事件,應究明其竊取公有土地刑責,並全面清查全市9處重劃區公有土地被竊占情形。


 


  七、關於補償費發放,請建設局會同都發局、地政局就陳情人何錫榮、黃江世、陳輝雄、楊振樑部份送請地價評議委員會重新評定;地政局拒不依法辦理,建請移監察院彈劾。


 


 


   新聞連絡人趙宏進:0919-6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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