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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要求清查全市豪宅開放空間狀況    都發局長:持續清查中
  
  「真豪宅、假開放空間?」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31日在市議會質詢指出,
臺中市豪宅愈蓋愈多,建商利用「開放空間獎勵容積」辦法,房子愈蓋愈高,多賣
好多錢,但給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根本是假的,都成了豪宅住戶的私人空間。
都發局長何肇喜強調「開放空間」不能違規使用,市府持續清查並拆除。
  
  謝議員說,高級豪宅一棟動輒七、八千萬元,屋主非權即貴,他實際勘查發現,
這些豪宅建築依規定留給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不是被圍起圍籬就是做了水池,
豪宅外的民眾根本不得其門而入,只有豪宅民眾可用,「開放空間」根本是假的。
  
  何局長表示,「開放空間」為獎勵容積5%至10%,監察院也有明確指示,
「開放空間」絕對不能違規使用,市府持續清查並拆除違規開放空間,都發局一定
會積極面對。
 
  謝志忠進一步詢問,住在豪宅都是「權貴」,市府敢下手嗎?何局長強調「我
的眼中只有市民,市府絕對依法、依情、依理執行。」
  
  謝議員指出,「開放空間」是透過「容積移轉」換來的,政府法規規定如果容
積移轉,就要釋出空間給公眾使用,而建商利用「容積移轉」將房子蓋得越來越高,
多賣好多錢,但留給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卻被移做豪宅的私人空間!
  
  他表示,依「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容積移轉」的意義是指一宗土
地得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開放空間」依「建築技術規則」則是指建
築基地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也就是留開放空間
給公眾使用。
 
  他進一步指出,臺中市豪宅愈蓋愈多,建商都利用容積移轉的辦法,讓房子愈
蓋愈高,多蓋好幾戶,多賣好多錢,當然建商必須留設一定比率的「開放空間」供
公眾使用,這是目前建商賺錢的手法,但「開放空間」多淪為豪宅住戶私人使用。
 
  謝議員表示,內政部營建署修正條文也規定「開放空間不得設置圍籬、或者違
規使用。」他到幾豪宅現場拍了很多照片,有的設水池、有的設圍籬,所謂「開放
空間」只供豪宅民眾使用,而且情況很普遍,不是只有一家二家,這是假的開放空
間,他要求都發局2個星期內全面清查究竟有多少豪宅違規使用。
 
    蔡雅玲議員也說,不是只有豪宅問題,其實在整個制度面,為什麼房價這麼高?
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豪宅還是一間一間蓋,她認為興建中的房子更應該符合法令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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