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說明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是否補假乙事


發佈時間:2012/6/8 下午 02:17:00
發佈單位:新聞局
連日來很多勞工來電洽詢或以e-mail詢問,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是否補
假,依勞委會函釋如果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是星期六,而且事業單位是依勞基
法規定實施隔週休二日,則今年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應補假一天。如今年
6月23日星期六不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該日屬勞資雙方約定之一般非出勤
日者(即休息日者),則無需補假一日;該日原排定為工作者,應休假一日,但如
要求勞工於上開休假日工作,除應經勞工同意外,工資並應加倍發給。
如事業單位原已配合週休二日之實施,經勞資協商同意將6月23日端午節與其他
工作日對調,則該日已成為工作日,就沒有補假問題;又勞資雙方約定工作時間
為二週80小時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端午節並未與其他工作日對調,星期六、日
皆為例假日者,則今年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應補假一天。
 
本市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之疑義,歡迎電洽勞工局,電話(04)22289111轉
35200。(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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