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縣政府首例  縣政府公函被候選人擅自添加不實字語
豐原市中興里長後選人魏丞章控告對手  偽造文書、違反選罷法
【記者蕭伯聰中縣報導報導】99-11-25-1
   台中縣政府發生首例,候選人在縣政府公函中擅自打字,添加攻擊、抹
黑等不實的字語,再影印散發攻擊另位候選人,被害人豐原市中興里長
後選人魏丞章,昨(25)日拿出這份栽贓的文宣向縣政府陳情,懇請主持公
道,並請查證,以便能向中興里全體里民交待,魏丞章再取得正確公函
後,立即前往台中地檢署按鈴控告其對方「偽造文書、違反選罷法意圖不
使人當選」罪嫌。
   選戰花招百出,無奇不用,在舉舉最後一日,台中縣政府發生縣政府公
函中被候選人擅自打字,添加抹黑不實字語的首例,據民政處長呂英俊及
在場數位縣府參議表示,擅自在縣政府公函中添加打字,將涉及到偽造文
書及意圖不使人當選之罪嫌。
   中興里長候選人魏丞章昨日表示,選舉制度講求公平、公正,候選人理
應向選民訴求施政理念,懇請里民認同,絕非是以竄改縣政府公函,抹黑
來惡意栽贓對手,這種候選人在未當選前,就會施出這種低三爛、不實又
犯法的手段,魏丞章懇請中興里鄉親主持公道,睜亮眼睛看清處,萬一讓
這種人選上,還有什麼壞事會做不出來。
   魏丞章指出,25日中興里各處發現一份候選人擅自變造縣政府公函,添
加打字「魏丞章文宣謊話連篇…」等文字於公函中,他立即前往受文者立
委薛凌、縣議員吳富亭服務處求證,縣議員吳富亭競選總部立即找出這份
公函正本,表示絕無這些黑函文字,並將這一份公函正本交給魏丞章,證
明光明磊落。
   魏丞章隨即前往台中縣政府縣長室陳情,縣長室蔡秘書會同重劃科長林
崑淵,調閱原發函公文,發文字號:府地劃字第0990344646號,發文日期
:99年11月4日,受文者:重劃科16、18,主旨:有關貴服務處函轉蔡青
君及吳茶君等多名住戶聯暑保留本縣豐原市成功路兩側市地重劃區內成功
路131巷口原有道路乙案,請查照。
   縣政府這一份發函公文中,絕無「魏丞章文宣謊話連篇,綠十九縣府82
年公告….」等字語,魏丞章為求證明事實,科長林崑淵特在這份公函中
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蓋重劃科長林崑淵印章後,魏丞章立即前往台中
地檢署按鈴控告其對方「偽造文書、違反選罷法意圖不使人當選」罪嫌。
   據民政處長呂英俊及在場數位縣府參議表示,台中縣政府公函中擅自添
加打字,在台中縣政府是首例,候選人將涉及到偽造文書及意圖不使人當
選之罪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