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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中縣市合併有法源依據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8日電)針對台中縣市合併
改制直轄市案,台中縣政府民政處長呂英俊今天在議會
表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最快
12月下旬審議通過,縣市合併就有法源依據。
縣議會第十六屆第六次定期會,今天繼續進行縣政
總質詢,縣議員賴瑞珠指出,馬總統政見規劃3都15縣
,中縣市即將合併成為所謂的中都。
她說,議員、立委選區方向未確定,且合併後地政
、戶政及身分證皆須全面更正換發,經費龐大,中縣市
合併未何不與北部、南部同時在103年進行。
賴瑞珠認為,合併後一個區的轄區範圍相當大,如
仍由官派民意代表性不足,建議區長民選。
呂英俊表示,總統馬英九10月29日政策性宣布,中
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案將在99年12月25日實施,法制面
部分,內政部於10月30日完成「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
,並於今年11月7日送行政院,已送立法院審議,最快
12月下旬審議通過,臺中縣市合併就有法源依據。
呂英俊指出,內政部也在研議地方制度法在第二階
段修法賦予直轄市的區法源地位,並讓區長及區級民意
代表能夠民選,臺中縣市合併為地方制度史上第一次,
臺中縣市為第一階段示範,103三年時中央將進行北、
高雄等區的合併,形成所謂的3都15縣。9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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