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人紓困貸款開始受理申請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2.15
  九十八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自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十萬元,貸款期間三年,勞工處表示,有意申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之勞工朋友,請把握期限並備齊相關資料向土地銀行及其全省各分行提出申請。
  
  年關將近,為協助勞工解決一時燃眉之急,勞委會開辦勞工保險人紓困貸款,即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受理申請,勞工處提醒有意申請的民眾把握期限,並檢附申請書、掛號回郵信封、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以辦理開立帳戶事宜)等資料向土地銀行及其全省各分行提出申請,詳細地點可至土地銀行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查詢,受理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若勞工委託家屬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證明、戶口名簿(或足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暨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勞工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十萬元,貸款期間三年。
  
  勞工貸款資格:(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二)參加勞保年資滿十五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且還在加保中、(三)無欠繳勞保費、(四)未曾申貸過紓困貸款(但已完全還清貸款本息的勞工,不在此限)。若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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