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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稿


 


發稿日期:2008年11月1日


 


        針對 《中國時報》今(1)日錯誤報導特偵組昨日搜索高鐵公司乙節,台灣高鐵公司嚴正澄清絕無此事,特偵組從未至台灣高鐵公司搜索,《中國時報》未向台灣高鐵公司查證,即逕自做出子虛烏有、枉顧社會責任之錯誤報導,對台灣高鐵公司商譽造成嚴重傷害,台灣高鐵公司嚴正要求《中國時報》道歉並立即更正澄清,並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以維公司權益。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媒體報導高鐵公司任何訊息,敬請先向高鐵公司查證,以免謬誤訊息以訛傳訛,誤導社會視聽並傷害媒體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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