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四月一日實施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3.26
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與育兒問題,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內政部兒童局四月一日開辦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家庭年總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一般家庭或弱勢家庭之父母,未就業或就業但無法自行照顧未滿二歲之幼兒,將幼兒托育給社區保母系統之合格保母照顧,每月可獲得二千至五千元不等補助。
縣府社會處指出,內政部這項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共分二部分,分別為針對受僱(已就業)家庭,以及針對非受僱者(未就業)家庭,受僱家庭補助對象分一般家庭及弱勢家庭,一般家庭為家庭年總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受僱家庭,弱勢家庭則包括低收入戶家庭以及家中有未滿二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這三類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照顧者,都可以申請此項補助。
非受僱家庭補助對象包括低收入戶及家有未滿二歲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這二類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未就業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幼兒,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而有臨時托育需求,而將未滿二歲之幼兒送請保母照顧者。
社會處表示,不管是受僱家庭或是非受僱家庭,都須將幼兒送請加入社區保系統之合格保母照顧才行,受僱家庭之一般家庭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三千元,弱勢家庭每月五千元,非受僱家庭每月最高補助二十小時,每小時一百元,補助期限至幼兒滿二歲為止。
符合申請資格者,應準備三個月內之幼兒全戶戶籍謄本、與保母簽訂之托育契約書以及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受僱家庭之一般家庭則需檢附家庭總收入以及就業證明文件,無納稅資料者須檢附前一年度薪資或工作所得,以及三個月內之就業證明。
申請補助之家庭必須將幼兒托育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合格保母照顧才行,根據統計,全縣二歲以下之幼兒約有四萬多人,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而言,堪稱一大商機,由於全縣已取得保母證照之保母人數有三千多人,但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不到一千人,社會處特呼籲已取得保母證照之保母踴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台中縣褓母支持系統在屯區由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負責,電話:24724830轉12黃小姐,山線由台中縣托育協會負責,電話:25353731黃小姐,海線由弘光科技大學負責,電話:26318652轉6158謝組長,這三個單位都可協助職前教育,並輔導取得證照,希望有興趣從事幼保或未取得證照的褓母前往諮詢。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