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稅捐稽徵處為增裕庫收並落實租稅公平原則,歷年來除【努力減少新欠】,更【積極清理欠稅】,績效優越,屢獲財政部獎勵
稅捐處在游處長的卓越領導下,克服人少、錢少的窘境,多年來努力防杜欠稅的增加,成效顯著。稅捐處特別強調:例如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的每一筆稅單,稅捐處都必須依規定送達給納稅義務人,才能順利徵起;相較於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大部分由納稅人自動報繳的國稅而言,稅捐處不論在課徵程序、或者是稽徵成本及人力的耗費上,都遠大於國稅局。
【努力減少新欠】台中縣91年至95年地方稅總發單件數達732萬餘件,經積極透過查明納稅義務人戶籍地址或通信地址等方式郵寄或依稅捐稽徵法第18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等方式辦理之後,合法送達的比例已高達99.76%,尚未送達的件數則只有1萬7千多件。未送達件數佔發單件數比率僅千分之2.4,效率佳、成果優。
【積極清理欠稅】稅捐處對於業經合法送達、惟仍未於規定期限繳納稅款者,依規定必須移送行政執行處辦理強制執行。96年初累計欠稅應清理數為16億9,865萬餘元,截至96年9月底,已完成移送執行的達15億9,267萬餘元,實際徵起4億404萬餘元,經行政執行處核發執行憑證5億4,151萬餘元,換言之,稅捐處截至96年9月底止,已清理欠稅9億4,525萬餘元,清理比率高達55.65%,遠遠超過國稅局的6%,績效非常良好。該處的的欠稅清理成績,也一直在全省稅捐處中名列前茅,績效顯赫,95年並獲得財政部頒發獎金鼓勵,堪屬難得。
稅捐處同時呼籲納稅義務人,有欠稅趕快至稅捐處補發稅單繳納,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受強制執行。9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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