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重劃問題重重 包庇財團竊地


 


  台中市公辦、自辦重劃問題重重,重劃區地主紛組自救會抗議違法不公;議員楊永昌31日質詢指出,他接到許多檢舉陳情,議會並組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重劃區有117多公頃的公有土地被竊占,政府損失千億元;即連8公頃的交6用地都沒有公有土地可以優先指配,以目前的市價,將來市府可能須編列56百億元來徵收,疑縱容包庇財團竊地,才令人憂心忡忡。


 


    針對市地重劃開發違失的問題,楊永昌在議會第五次定期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中,再度揭露重劃開發四大疑點時感嘆,這一年多來為民發聲,不見市府依法行政,看到的是用假資料或不提供資料、曲解或硬拗法令,惡意藐視、矇騙議會監督;被害地主屢上街頭控訴要求「曾國鈞下台」,經他調查整理結果,也認為地政局長曾國鈞橫柴入灶,違法行政,「完全不適任」


 


  他指出,公有土地被抵充,卻變成財團的抵費地,抵充的公有地免納入地主的共同負擔,卻仍然納為地主的共同負擔,增加地主12成的公設用地負擔比例,這些是地政局、政風處等單位應審核、查察、監督的職務,卻爭先恐後縱容圖利財團,令他痛心,深深感受到財團的影響力真是無法無邊。


 


  質詢時,楊永昌提出下列四大疑點,並決定將質詢內容送請議長,轉交給監察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做為查察不法的資料,另要求政風處注意包庇不法的責任。疑點主要內容如下:


 


一、官員脫罪、市民買單:


  去年5月調查了解,第13期、第14期公辦重劃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發現有不該發給,卻發給,違法圖利,相反地,應該發給,卻不發給,違法剋扣的情形。


 


  市府立刻在去年724日制訂「臺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廢止91年原先施行的「作業要點」,讓過去違法發放的圖利案件脫罪解套,不法圖利,因修法而成為依法給付,免除圖利刑責,讓官員脫罪外,也    讓全體市民又多花費數億元的補償金。


 


  他說,執法因人而異,多重標準,修法之後,應適用新法,前面的不法,因而免除圖利罪行,也有數百件適用新法而補償案件,卻排除向他陳情的4名陳情人,仍然根據已經廢止失效的法規,堅持違法行政到底不予補償。


 


  楊永昌舉出這些違法亂紀的實例,如,第13期第3工區何錫榮的案件,是查報有案的違章建築,依91年的規定,一毛錢,都不應該發給,也確實沒有發給。該工區查報違章清冊有11件和何錫榮相同案件,都沒發給補償金,但林妙姿卻發給17萬多元(補償清冊75號)、林金城發給11萬多元(補償清冊29號,沒有違章查報通知單,也未列違章清冊)。有些就全部發給補償金,例如清冊編號221號張英勝619萬多元。


 


  楊永昌認為,地政局蠻橫霸道,堅持引用廢止失效的舊法,駁回陳情人的請求。陳情人提出異議,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應送地價評議委員會重新評定,但地政局卻自行認定沒有異議的理由,不送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如同剝奪別人上訴的權利,非常無法無天。


 


  再如,去年815日楊永昌曾書面詢問發放補償費的法令依據,地政局卻檢具99年失效的自治條例和100年失效的作業要點詐騙他,並向媒體不實指控他及陳情人的權益;私底下卻對其他人卻主動複估、再複估,新增編號,加了數億元的補償費,不知是何居心?楊永昌強調,曾國鈞以廢止無效的法令欺詐愚弄議員,惡意藐視議會。


 


  二、官員不良,千億被竊:


  楊永昌指出,交6、交7配地,地政局不顧法律以公有土地優先指配的規定,執意分配給私人,故意違法損害市政府的權益,違法圖利財團數百億元,官員包庇、縱容財團侵吞國有與市有土地117公頃,政府損失千億元,相關單位努力地「有虧職守」的背後,讓人不敢想像。


   


    單元2,是自辦重劃,抵費地是土地開發商所有,交6用地是財團暴利的肥肉,依法應該以公有土地優先指配,地政局卻堅持讓開發商以抵費地取得,故意排除公有土地優先指配的權利。


 


  地政局在公辦7期秋紅谷交7用地的分配,不以公有土地、抵費地的法定順序指配,違法將私有土地的地主分配在交7用地之上,圖利18位私有土地地主12億元,並造成秋紅谷用地訴訟紛擾,還要賠償簽約廠商。


    


  三、包庇財團、公地遭竊:


  楊永昌統計9個自辦重劃區,國有地就有571筆,總共115257平方公尺土地,市有土地有255筆,135774平方公尺,地目為道、水的土地不到一半,是不是可以抵充10共同負擔,應該查明;已經抵充不能分配土地,卻分配抵費地,詐騙地主公設用地負擔比例的部份,更應該查明;還有多少公有土地不可列入抵充,應指配到交6用地、體育場用地的,尤其更要查明。


 


  四、同意未半,違法重劃:


  單元1,安和重劃會、地主955人,同意書僅有394份;單元2,黎明重劃會,地主2619人,同意書1165份,兩個重劃會都沒有過半,為什麼可以核准成立重劃會,實施重劃?楊永昌強烈質疑,市政府曲解法令,執法標準不一,圖利財團卻是唯一的原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