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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里地政事務所甄選測量助理」案 市府研議重新辦理甄選並將嚴處追究
違失人員責任


  (台中訊)有關媒體報導「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甄選測量助理,疑有內定人選徵才
不公」案,市府業要求地政局研議重新辦理甄選並將嚴予議處追究相關人
員的違失責任,另市府亦將研議修正「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地政機關測
量助理管理要點」,以防杜甄選公告時間過短衍生爭議的違失情事再次發
生。
  政風處調查發現,此次大里地政事務所甄選案公告所訂定「報名文件須檢
具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及「須以郵遞或親送等遞送方式送達大里
地政事務所」等規定,礙於公告時間僅有3日,且又適逢周末,客觀上實
屬不易達成,且有強人所難之嫌,其甄選經辦作業確有重大違失情事,市
府業要求地政局研議重新辦理甄選,並嚴予議處追究相關人員的違失責
任。另外,針對該所測量員郭OO涉利用假日私自將測量儀器攜出所外,
將部分儀器交由其子練習使用等違失情節部分,嚴予議處。
  政風處表示,這次甄選是依市府地政局訂定之「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地
政機關測量助理管理要點」作為雇用測量助理的辦理依據,經政風處調查
發現,該要點的規定內容僅載明「雇用之測量助理,應以公開甄選為原
則」,至於公開甄選的公告時間並無任何規範,這次公開甄選的公告時間
雖僅有3日,然尚無違反此要點的情事。


  不過,此要點既已明訂測量助理
的甄選是以公開為原則,卻未規範公開甄選的公告時間,明顯有未盡周延
之處,市府將針對該要點的公告時間妥為明訂,避免以後再次發生此類爭
議的違失情事。
  此甄選案經辦作業因涉有重大違失,嚴重傷害市府廉能形象,市府除深切
檢討外,並將通函市府各機關以此案為誡,以後員工的甄選進用程序務應
適法合宜,相關甄選作業更應落實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07/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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