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追加預算 再造綠能生活、低碳永續樂活新城市
發布日期:2011/07/27
感謝臺中市議會工務建設委員會通過建設局100年追加預算,其中公園開闢預算已獲通過。
為提昇大臺中市民生活環境品質,擴大公園、遊憩空間,臺中市府建設局依據胡市長政策指示及議會決議,考量都市計畫及地方需求與人口聚居、公共設施的密度等條件,策訂臺中市公園綠地中程發展計畫,並配合市府既定政策依年度經費預算、計畫程序積極辦理公園興闢,使得每人享有綠地面積由合併後3.79平方公尺將整體提升至103年的5.24平方公尺。此次,建設局之公園建設4年興建計畫之追加預算案,將使未來大臺中之整體空間環境品質、綠能生活、低碳永續環境之營造更加落實。
建設局此次所規劃之公園興闢計畫加上100年原編列預算,預計在原中市境內蓋17座,原中縣境內興建37座,再加上各重劃區內興建之公園,大臺中100-103年4年內合計將增加115座公園。
有關眾所矚目1.2億元追加預算之分配與編列理由,建設局表示,係依據一.用地已取得(如北屯區長安新村綠地等)、二.改善及強化既有公園設施(含具指標性之大型休憩公園,如高美濕地、鰲峰山公園等)、三.減災滯洪(如太平區公8公園等)、四.區域平衡(如大安兒2公園等)、五.閒置空地(含眷村、營舍等)綠美化(如后里區后里國中綠美化工程等)、六.具地方文化特色主題性(如霧峰菸葉場)及七.都市人口與都市未來擴張性(如烏日區兒1公園等)等七個面向做綜合指標,分年分期編製原則如下:
(一)用地已取得(或僅須無償撥用)優先編列於101年開闢─並於100年編列設計監造費用。
(二)102年至103年編列經費開闢者─於100年編列先期規劃費。
(三)另編列2,500萬元先期作業費辦理測量、地政、用地取得等作業。
(四)至於102年至103年編列開闢之公園綠地,其設計及監造費用(含作業費)係另於101及102年之工程總預算經費中提列。
各年度編列期程分別為100年預計興建11座(原台中市兒96等9座、原台中縣2座-大肚台紙後及公68高美濕地公園),預算案業經臺中市議會審議通過,而這次大會,公園共追加3億650萬元,除1,000萬元將補足用於21區公所公園維護代辦費用外,將有1億6,950萬元辦理臺中市2座公園營造亮點計畫,其中包括編列1億5,450萬元為清水鰲峰山公園建設, 1,500萬元要做大安的龜殼生態公園。另有1億2,000萬元是做41座公園之規劃與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另亦併追加500萬元將辦理高美濕地公園遊客服務中心及體驗館規劃設計。
接下來,民國101年係規劃編列10億元預計要蓋23座公園綠地,102年編列約11億元預計興建10座,103年編約3億4,000萬元預計興建8座,加總起來,胡市長「4年公園大建設」,將要在全市開闢54座公園綠地。
另除了這54座在建設局預算中編列經費興建的公園綠地外,市府各機關單位所辦理之重劃區和區段徵收區之公園規劃,預計有61座,加起來共有115座公園興建計畫,將在100年起4年間陸續推動。
依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官方統計資料,改制後臺中市在每萬人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體育場所及廣場面積數的指標上目前全國排名第7名,為3.79平方公尺;在5都排名第3名。
建設局表示,公園大建設4年間(100年至103年),計畫開闢115座公園(開闢272.66公頃,含重劃區公園-公辦47座105.01公頃、7月15日甫開工之環保節能主題公園(2.7公頃)與國際競圖之中央公園景觀工程(67.34公頃)等及區段徵收14座(17.14公頃)與目前施工中騰空眷村土地簡易綠美化工程(4.42公頃),合計公園大建設4年間開闢面積高達277.08公頃。上開公共設施順利開闢完工後,將可增加每人享有公園綠地面積0.99平方公尺,換算至103年每人享有公園綠地面積可達5.24平方公尺,將可達成並超越建設局原訂中程(100至103年度)施政計畫4.2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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