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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派出所查獲偷竊大樓水錶案—新聞稿
警員林信華、林水宏、陳慶全於99年05月11日10-12時輪服勤區查察勤務,於11時40分許在臺中縣太平市長億8街與永祥街口發現乙名男子手拿塑膠袋行跡可疑,疑似涉嫌本轄住家水錶竊盜案之嫌疑人,經攔查詢問後,犯嫌張○賢(男、62年生、住臺中縣太平市)當場坦承竊取他人之物(家用電線乙條),遂依法帶同張嫌前往渠住處並經其同意後執行搜索,於住處浴室天花板上查扣贓物水錶(特徵:台水97-B-0***63)乙顆,全案依法帶案偵辦。
另犯嫌張光賢於11日12-13時許,分別帶同警方前往昇○廢五金回收廠及百○資源回收廠起贓,當場起獲贓(證)物青銅水錶11顆、銅線乙綑等物,全案經在場負責人同意後提出交付之物予以扣押。
經詢據犯嫌張○賢,現無業,有竊盜等刑案前科,於警訊中坦承從今年5月初開始迄11日,以徒手之方式陸續竊取「彩○○邸」公寓大樓頂之水錶等物,所竊得贓物經變賣後,贓款均用於平日生活花用。全案依刑法竊盜之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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