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運轉安全相關機制


安全是台灣高鐵公司的最高指導原則,台灣高鐵系統採失效自趨安全(Fail-safe)的原則設計,當遇突發狀況或人為疏失時,系統設計以自動趨向安全為最優先考量,確保旅客安全。高鐵列車透過自動控制系統(ATC; Automatic Train Control)全程自動監控列車運轉速度;列車進站停靠時則採用程式化停車系統(PSSC; Programmed Station Stop Control)自動停車,即使列車駕駛不適,高鐵列車仍能自動停靠車站,相關機制說明如下:


自動控制系統(Automatic Train Control)


為了達到在一定區間內只有一部列車運行的條件,高鐵列車有一套穩定且可靠的號誌系統,將相關列車行駛之安全條件,顯示在列車上,讓駕駛有所依循。


ATC是一個完整的速度監控系統,可根據前方列車的位置、行控中心的進路設定以及路線等狀況,連續計算列車允許的速度,駕駛則依此速度平穩而有效率地將旅客送到目的地。


當偵測到目前列車速度超過可允許的速度時,ATC將自動煞車減速以避免列車超速或與前方列車太靠近。此外,當發生如大地震、落石、邊坡滑動或異物入侵等可能直接影響列車運轉安全的狀況時,ATC也會自動緊急停車,以確保列車運轉安全。


警醒裝置(Vigilance Device)


為確保列車駕駛正常執行勤務,高鐵列車設置警醒裝置,系統作動間隔為60秒,如果駕駛60秒內不操作相關儀器(包括汽笛、定速按鈕、煞車控制把手、牽引控制把手、車載電腦螢幕)時,會啟動駕駛室內蜂鳴器及警示燈告警,如5秒內駕駛依然沒有反應,系統立即通知行控中心以及列車長進一步處理。


程式化停車控制系統(Programmed Station Stop Control


台灣高鐵設置程式化停車控制系統,列車進站停靠時可自動調整進站速度,並偵測列車停靠月台的位置,確保列車停靠精準及旅客進出車廂的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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