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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培力計畫受理申請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3.17
  為鼓勵單親家長專心進修,以增加社會競爭力,內政部推出單親培力計畫,五十五歲以下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等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且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並修習學位中之單親家長,可以申領學費及臨時托育補助,申請期限至四月三十日截止,符合資格者可上內政部社會司網站下載申請表,或電洽02-23961870台灣婦女展業協會。


  內政部此項單親培力計畫係委託台灣婦女展業協會承辦,補助對象為五十五歲以下,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含強制戒治)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且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


  另外也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為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並修習學位中;二為九十七年家庭總收入台灣省各縣市每人每月二萬四千五百七十三元;三為九十七年全戶家庭存款本金及投資標準為台灣省各縣市每人全年二十九萬四千八百七十元。


  符合上述條件之單親家庭,可以申請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就讀高中(職)每學期最高補助八千元,大學院校每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但超過應修業年限而延長修業者或重修學分者,則不予補助,單親家長進修學位期間,可以申請十二歲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費用(含保母及托育機構),每名子女每小時補助一百元,每月每名子女最高補助四十八小時。


  社會處表示,此項補助係屬全國性,名額有限,高中(職)組,預計補助七十名,大學院校組預計補助二百六十四名,申請期限至四月三十日,歡迎縣境內符合資格之單親家長踴躍提出申請。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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