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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繳費到便利商店補單 交通局:預計11月上路 


     


 


 


 


發布日期:2011/04/12


 


    議員何欣純今(12)日在業務質詢中指出,有民眾莫名其妙收到停車收費催繳單,打電話給停管處申訴時,卻被告知要自己舉證,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會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未來會考慮先用平信通知,一星期後再掛號催繳。


 


    何欣純指出,有民眾向她陳情,收到停車催繳單時發現,自己明明沒有經過該路段,打電話向停車場管理處申訴,得到的答案確是請自己舉證,對於此類幽靈、烏龍罰單,民眾求助無門,而且還得另外支付逾繳的工本費50元。


 


    何欣純說,根據統計市府99年度的催繳案件為45萬多件,而今年光12月催繳案件已累積有13萬件,快速成長的催繳問題出在哪裏?


 


    林局長說,會出現烏龍催繳單可能是AB車,交通局接獲此類案件,都是交由警方處理。


 


    另外,對於停管人員處理方式,林局長表示,會要求嚴以律己,加強教育員工的處理態度,以避免讓民眾有不佳的觀感。


 


    林局長強調,民眾的小事是政府的大事,未來會考慮先用平信通知,一個星期後再掛號催繳。


 


    另外,何欣純建議停車繳費單可到便利商店補單;林局長表示,停車場管理基金可望於於5月底通過,預計11月可上路讓民眾到便利商店補單,會以民眾的便利性為優先,達到最便民的方式。


 


    另外,林局長表示,臺中市的停車繳費期限為一個月,臺北市為一個禮拜,新北市則為2個禮拜,本市目前是繳費期限最長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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