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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發稿日期:2010年3月31日


針對《壹週刊》462期有關「高鐵維修現漏洞」之錯誤報導,為避免媒體報導引用匿名人士之非專業說詞,誤導社會視聽,台灣高鐵公司嚴正澄清如下:


一、     受3月4日高雄甲仙地震影響,台灣高鐵台南新市鄉路段(高鐵里程293.4至297.7公里)之軌道,因當時行經之列車於煞車時輕微出軌,造成該路段道版混凝土破損,高鐵公司已於3月底完成道版主要受損之修補工程,並持續進行其餘道版表面塗裝修飾工作。該路段目前係以設定速限方式通行,同時透過人員及儀器實地監測列車通過該路段之情形,再採取分階段逐步提高速限方式通行,預定於4月中旬恢復正常速度運行。


二、     台灣高鐵採用較原材質強度更高之「早強無收縮水泥」修補前述區域受損之道版,該材質可承受400kgs/ cm3(原始之混凝土材質可承受強度350kgs/ cm3);《壹週刊》誤信匿名人士之非專業說法,逕指「該路段已確定是一段不合格的軌道,無法承受高鐵列車以正常速度通行」,顯非事實。


三、     為於第一時間掌握地震等災害訊息,台灣高鐵公司早已建置天然災害告警系統(Disaster Warning System,DWS),並於高鐵沿線設置11處主地震偵測器(平均間隔約30公里)與40處副地震偵測器(平均間隔5公里),只要偵測器測量到地表加速度達40gal(相當於中央氣象局地震震度4級範圍內),系統即自動通知影響區間內之列車控制系統(Automatic Train Control,ATC),啟動區間內所有列車之緊急煞車,並同時通知行控中心,以採取後續應變調度。《壹週刊》誤認高鐵未採購地震告警系統,造成要花較多時間啟動煞車等報導,實屬誤解。


四、     安全是台灣高鐵所有作業之最高指導原則,相關災害告警系統及維修車輛設備,均依此準則進行採購建置。對於《壹週刊》報導內容引述不具名人員之片面說詞,台灣高鐵公司至表遺憾,並期盼任何商業掮客,勿任意放話誤導社會視聽;媒體記者亦能詳實查證,避免淪為特定人士的傳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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